課程目標

體育教師在實施教學時,會因應學童的需要,通過教授各種不同活動,以求達致下列的體育教學目標:


  1. 增進兒童之健康,促進神經、肌肉、骨骼及身體各部官能,使身體獲致全面的發展及良好的體適能。培 養兒童高尚之品德,公正之態度、良好及進取的體育精神。
  2. 使兒童明白互助合作在團體生活的重要;同時培養兒童對團體的責任感和歸屬感。
  3. 培養兒童優美的體態,加強他們對優美事物例如動作、儀態等的欣賞。
  4. 加強他們的觀察、分析、判斷、適應和創作的能力。
  5. 培養兒童對體育活動有良好之興趣和態度,使其積極地在日常生活中參與運動和體魄的鍛鍊,養成日後參加正當休閒活動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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